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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江财富-重庆两江新区空港4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公告

发布人:xhadmin       浏览量:

长江财富-重庆两江新区空港4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(以下简称“本计划”)从201486日开始募集,于201493日成功募集完毕,并已于201494日完成验资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《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》、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》、《长江财富-重庆两江新区空港4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》和《长江财富-重庆两江新区空港4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说明书》的有关规定,本计划募集符合有关规定。本计划资产管理人于201495日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备案手续并已获书面确认,资产管理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。自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,本资产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计划。

本计划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计划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。

特此公告!

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

一四年九月五日

附件:2015/09/20150924155608568.pdf